葉毓蘭貼文指出,「我祇是難過,台灣人不愛生孩子,難得小燈泡的媽媽生了4個,但是居然要目睹愛女在眼前當街被砍殺,而且還要堅強得支持兇手的免死?」圖為小燈泡母親王婉諭。聯合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小燈泡凶嫌昨判無期徒刑引發討論,警大前教授葉毓蘭在臉書公開貼文指出,法院援引兩公約、身心障礙權利公約施行法,讓王嫌免死,聽起來振振有詞,反正要怪就怪馬英九,老馬債多不愁,馬維拉繼續拉,一個星期後,某人慶祝就職周年,還會把所有沖天的民怨,全都賴在老馬頭上。葉毓蘭貼文指出,「我祇是難過,台灣人不愛生孩子,難得小燈泡的媽媽生了4個,但是居然要目睹愛女在眼前當街被砍殺,而且還要堅強得支持兇手的免死?」「在台南湯姆熊被殺的方小弟停止在10歲,北投文化國小的劉小妹8歲,小燈泡3歲,他們的兇手都因為精神障礙免死,而且可能很快就可以出來,再......?繼續坐視下去,不是只砍現在軍公教年金就可以了,將來恐怕你納稅的人口都會不足。」「其實,馬英九任內通過的豈止兩公約和身心障礙權利公約施行法,還有全世界簽署批准國家最多的兒童權利公約。兒童的生命權,法官不知道、不認可嗎?」「殺幼童者應該判處死刑,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並不是用來變相鼓勵精障者殺人,而是要求政府重視人民的身心健康,做好醫療保健.王姓凶嫌在行兇前幾年,曾經由警消強制送醫,是誰把他放出來的?是誰在小燈泡慘案發生後針對警察說兇手是精神異常時,大罵警察污名化精障者?如果身心障礙權利公約這麼重要,能請衛生福利部說明一下你們這幾年到底在心理衛生上挹注多少資源?如果沒記錯,好像還是放在口腔心理司,是不是?中華民國好重視精障者人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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